——山西省计划生育协会在中国计生协新时期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转型发展研讨会上的交流材料

近年来,山西省计生协紧紧抓住群团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有利时机,主动适应人口形势变化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挥需要,创新理念,把握关键,点上发力,面上布局,以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联建联创”活动为抓手,以指导基层做好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为关键,以争取、维护、保障好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了一整体有利于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开展的机制体制,形成了一系列发于基层、特色明显、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有力促进了全省计生协工作的开展。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统筹督导上下功夫,推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常态化开展

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面向千家万户、涉及方方面面,政策性、群众性、统筹性特点非常强。为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我们注重统筹谋划、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督导检查的“加压器”和“助推器”作用,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

一是认真谋划。根据中国计生协的要求,并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做好顶层设计,每年下发一个指导文件,指导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近年来,先后下发了《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工作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居)规民约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18年度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确保基层工作步调一致、有的放矢。

二是强化督导。积极争取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的支持,连续多年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全省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采用网报资料考核和年底专项督导评估的办法,对各市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县按照全省的部署要求,逐级将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做到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总结,有力地促进了示范创建活动的开展。为巩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创建成果,今年我们又建立动态评估和淘汰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还开展县、乡、村示范单位“回头看”活动。

三是重视培训。省计生协坚持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推进会,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近年来,先后在国家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创建单位—晋中市榆次区和运城市永济市组织召开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现场会暨培训班,对两地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工作中形成的计生协全面参与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和创建“幸福家庭”等经验做法进行了推广,并结合形势任务发展,对各市和重点推进县的计生协专职(常务)副会长、秘书长进行了专题培训。为了规范工作,省计生协还编印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手册》3万册,并发放至全省所有村(居)。

 二、在提质扩面上下功夫,不断扩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覆盖面

新形势下,随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的逐步推进,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表达和维护自我权益的诉求更为强烈,迫切需要扩大计生群众自治工作的覆盖面。我们顺应形势发展要求,在巩固以往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千村(居)示范”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把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工作由村(居)示范向乡级、县级拓展,从2015年开始,启动实施了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联建联创”活动,按照三年周期规划,以“省市重点抓示范县、市县重点抓示范乡、县乡重点抓示范村”为原则,指导各市计生协每年推荐一定数量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作为省级示范单位,由省计生协予以重点培养和指导;各市县计生协在协助省计生协抓好省级示范县、乡、村创建的基础上,还要按照不低于市辖乡(镇、街道)5%、县辖村(居)不低于8%的比例,开展市级示范乡(镇、街道)和县级级示范村(居)创建培养工作。今年,又根据工作形势的变化对“联建联创”活动目标任务进行了调整,按照“省负责县、市负责乡、县负责村分级建设、层层推动、协同发展的原则,继续组织开展联创联建活动,全省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通过几年的努力,全省累计创建国家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县(点)3个,村(居)346个;省级示范县(市、区)14个,乡(镇、街道)40个,村(居)1294个,形成了“点上结果、面上开花”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在把握关键上下功夫,有效地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

省计生协把指导基层计生协参与修订完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作为引深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关键环节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使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更加“接地气”,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动态性原则。近年来,结合“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生育政策的调整实施,以及计生协群团改革、振兴乡村战略、美丽乡村建设等社会改革系统工程的推进,我们指导基层计生协协助村(居)两委进行了全省范围、三个轮次《计生村居规民约》修订工作,使《计生村居规民约》合规合法,在内容上与国家政策要求保持高度一致,截止2017年10月底,全省所有村居《计生村居规民约》修订率达到80.12%,其中,国家和省级示范县修订率为90.70%。

二是突出权益维护。指导基层在修订村(居)规民约时,在内容上必须有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体利益分配上的优先优惠具体措施,有效地激发了群众参与自治活动的热情。通过努力,在全省普遍落实林权制度改革计生家庭多1人份、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农村计生家庭参加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时费用减免等普惠性政策的基础上,还指导基层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挖掘集体经济内在潜力,在收益分配上最大限度给予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优先优惠,一些对计生家庭有利,又能为大多数群众认可的小政策、土办法更加具体化、制度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热情,有效地维护了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和谐。

三是规范程序运作。明确村(居)规民约修订的程序必须按照“两委会议拟定初稿、民主议事会征求意见、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村(居)民代表会议表决和乡镇(街道)备案”的“五步法”进行,确保基层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主体合法、程序规范。

 四、在创新载体上下功夫,为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在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省计生协适应计划生育转型发展和计生协改革发展新要求,围绕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以宣传、服务活动为载体,引导群众自治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近年来,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指导基层计生协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健康生活 你我共创”为主题的健康促进主题宣传活动、以“人人健康,家家幸福”为主题的“五个一”(一封信、一本书、一面墙、一堂课、一场宣传服务活动)健康教育促进活动、以“会员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的“五大暖心”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计生协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凝聚力进一步增强,群众对计生协会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为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是以生育关怀、幸福家庭创建等服务活动为载体。各级计生协会聚焦人的全面发展,积极整合资源,开展了“健康山西·微笑暖心——救助贫困儿童行动”,面向计生特殊家庭组织开展“健康山西·添爱暖心”五个一活动等,并因地制宜开展了紧急救助、关怀慰问、项目帮扶、科技培训、养老助老等服务活动,帮助基层群众实现看得见、摸得着的利益,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为推行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以卫生计生中心工作为载体。指导各级计生协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中,通过主动参与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宣传、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健康扶贫等卫生计生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找到位置,发挥价值,为深入推进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找到了方向和目标。

近年来,在中国计生协的指导和支持下,在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面,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国计生协的要求,与广大会员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经验、好做法,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加扎实。同时也希望能从国家层面出台新的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指导意见,使此项工作能“老树开新花”,继续成为计生协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