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是敦煌艺术的故乡,现代航天科技的摇篮,中国石油工业和核工业的发祥地。全市辖"一区两市四县",有汉、蒙、哈萨克、回等40多个民族,总人口101.88万。

近几年,我市按照“普遍争创、分类指导、重点推进、典型示范”的工作思路,发挥计生协会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着力提高计生协会工作水平,推动了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发展。市计划生育协会先后2次被中国计生协会评选为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单位,有24个村(居、社区)被中国计生协会命名为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纳入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大局,纳入农业农村工作发展范畴,纳入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将计生协会工作与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强调“两轮齐驱”、“两翼齐飞”, 在工作安排、工作指导、工作督查、工作通报时,坚持统筹推进。市委、市政府将计生协会的组织建设、生育关怀、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分别纳入对党委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和人口计生综合目标管理,在指标设置、评先评优、兑现奖惩上,坚持统筹考评,为全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高度重视市县协会参公入序,7个县市均已完成“三定”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市计划生育协会会长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市、县协会按要求配齐配强了专职副会长和秘书长。100%的乡镇(街道)有专人做计生协工作,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兼任秘书长。村级协会与村两委同选举、同换届,村委成员任协会会长,村计生专干任协会秘书长,全市建立计划生育协会组织601个,“会员之家”502个,流动人口计生协组织80个,会员109808人,占总人口的10.4%。

二、积极探索,建立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

村级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一系列综合治理人口问题措施的最终落脚点。群众自治是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放在村民自治大环境当中去思考,坚持以人为本,把推行群众自治作为探索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重要突破口,研究制定《酒泉市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实施方案》,确定“市指导、县负责、乡推动、村为主、户落实、民自治”的工作机制,确保各级职责和任务明确,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各项工作能够有效、及时、准确的实施。为了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计生协会、市人口委联合下文(酒人口委(2012)41号),对“六好”标准进行了细化、量化,要求各县市深入一线抓基层强基础,提高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水平。肃州区、金塔县在国家命名的群众自治示范村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积极拓展参与社会管理的内容和领域,从规范运作机制、拓展自治空间、活跃自治氛围等方面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突出特色,打造品牌,涌现出一批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先进村。敦煌、玉门、瓜州采取明确任务、靠实责任、量化指标、统筹推进的办法,狠抓建章立制,规范程序,群众参与、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新型家庭人口文化建设等关键环节。两个牧业县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步骤、分阶段,认真开展创建、自查、验收。截止目前全市544个村(居),有93%达到达到了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标准,有238个和193个村(居)被县(市、区)分别命名为先进和模范村(居),有力地推动了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上台阶、上水平。

三、以人为本,提升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一是民主参与,突出村(居、民)的主体地位。我们在制定《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时,广泛征求村(居民)意见,让群众参与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这样大大地提高了村(居民)的自主性和参与意识,引导村(居民)通过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组织主动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主动参与计划生育自治活动。

二是减负还权,为群众自治营造环境。逐步理顺乡级和村级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关系,变过去的“领导”关系为指导关系,让村委会和群众在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范围内充分按照 “三自、四民主”的方针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为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提供空间和优化环境。具体做法是 “四减四取两选择”,即:减少村级管理台帐,减少考核指标和次数,减少环检次数,减少生育指标审批程序;取消人口出生计划,取消二孩生育间隔,取消一孩审批程序,取消一切收费和押金;知情选择权和生育时间选择权。这些措施的调整,不仅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方便了群众,为群众自治的深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三是依法立制,为群众自治提供制度保障。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完善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等自治文书。自治文书坚持了合法性、群众性和以人为本、利益导向原则,突出了服务和激励措施。建立了计划生育村民代表议事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制度,凡涉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事项,须经计划生育协会理事会初议后,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四是创新载体,为群众自治搭建平台。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参与计划生育管理和监督。按照“五个一”的标准建设协会组织,即: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合格的会员之家,有一所完善的婚育学校,有一支活跃的自乐班子,有一间文化书屋,为计生协会在群众自治中发挥骨干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空间。

五是诚信计生,为群众自治拓展空间。积极探索人性化管理、便捷化服务的新思路、新措施,大胆改革创新,取消了以前只有“二女结扎户”才能享受各项优惠政策的限制,只要农村“二女户”夫妇知情选择一项节育措施,并签订诚信计生协议后,就可以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大大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四、关注民生,扩大基层群众自治影响力

在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中,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为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上,放在为群众服务上,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在生产、生育、生活方面的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从“村配合”到“村为主”再到“群众自治”的重大转变。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结合,达到了基层群众自治与中心工作相得益彰,相互促进。

一是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相结合。把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作为综合改革的切入点,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自治的新路子。制定了《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标准及管理办法》,将村级计划生育工作标准和管理办法划分为实现“村为主”的村、群众自治合格村、群众自治先进村、群众自治模范村四个层次,规定了各层次的工作标准,将村干部的工资报酬与工作层次挂钩,各村按照《工作标准及管理办法》自主管理、自主运行,县乡对村实行分类指导,动态管理。省计生委和省计生协在金塔县召开了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省推广“党政组织负总责、计生协会唱主角、全体村民齐参与、妇团民校齐配合”的经验,进一步推动了我市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整体上水平。

二是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相结合,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把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酒泉”,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酒泉市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明确协会组织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主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五大目标,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截止目前,全市建成“幸福家庭”村(居)级示范点31个,全市已有5.4万个家庭被命名为“和谐幸福家庭”,共计培育“幸福家庭”示范户6000余户。极大的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全市人口计生事业转型跨越发展。

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提升文明倡导影响力。各级协会围绕“倡导婚育新风,构建和谐家庭”的活动主题,全市组建各类人口文艺社143个,演出达579场次;在全市建成不同层次的人口文化示范点230个;编印“幸福家庭”、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爱心进万家知识读本及系列宣传资料16.6万余份;将婚育文化融入民俗文化、广场文化、村社文化之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人口文化活动,提升文明倡导影响力。


三是坚持基层群众自治与广泛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相结合,激发奉献社会新热情。组织社区协会会员举行以“倡导爱心志愿服务?创造幸福美满生活”为主题的社区计生志愿服务活动。组建35支1050名协会志愿者队伍,社区志愿者在以服务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困难计生家庭等方面发挥了主力军作用,有效提升了计生协会的社会影响力。各级协会注重发挥协会会员中的“土专家”、“田秀才”的作用,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为育龄群众提供葡萄栽培、大枣种植、设施农业等生产方面的服务。配合市人口委开展了全市范围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摸底调查。共调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4615户,其中失独家庭196户,根据失独家庭存在的实际困难,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广泛开展了与失独家庭结对关爱帮扶活动,切实解决失独家庭在生活上、精神上面临的困难。组织动员计划生育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4.5万人,投保金额95.83万元。其中当年参保1.6万人,参保金额47.85万元。精心组织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全市受助贫困母亲家庭160户,惠及人口663人,累计投入资金达29.5万元。积极开展青春健康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活动。肃州区组织技术服务力量深入工贸中专等6所大专院校开展生殖健康引导教育,受教育青少年达5000多人,并为20多名意外妊娠求助少女进行了心里抚慰和免费手术治疗。

四是坚持群众自治与优生优育和健康促进服务相结合,提高家庭幸福指数。为了提高妇女“两癌”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我市人口计生系统把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普查作为心系群众的民生工程狠抓落实,协会在组织、发动农村适龄妇女方面发挥了联系群众的优势。目前,全市 14.54万名农村适龄妇女中,已普查14.06万人,占应普查人数的96.7%,对48名确诊患者进行了及时救助治疗。在移民群众中开展了“联村联户?生殖健康援助”普查活动,对3130名群众进行了免费检查,为365例生殖道感染者给予了了蓝氧治疗,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我市开展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体会是:

1.群众的民主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成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主体。推行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把计划生育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自己,群众自主讨论、评议、制订自治章程,从过去的被动管理转变为主动管理,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显著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主人翁意识、参政议政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了计生工作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2.计生协自身建设得到了加强。我们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针对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的意见》,重点推进流动人口集聚地协会“三化“建设进程(组织建设规范化、区域协作立体化、服务管理人性化),确保流动人口集聚地协会工作覆盖面达到95%;另外,基层协会为民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协会干部工作能力得到锻炼。广大计生协会干部经常深入群众家中,服务凝聚力量,主动和他们结对子、交朋友,为他们提供致富信息,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难题,既是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宣传者、文明新风的传播者、促民致富的服务者,又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者,更好的塑造了人口计生协会情系民生、促进和谐的良好形象。

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由单纯控制人口数量,向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向转变;由依靠行政手段和制约措施控制人口增长,向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群众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的转变。


(作者:酒泉市计生协会  牛玉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