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为调整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促进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促进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民外出务工或经商不仅改善了自身的经济状况,也为劳动力输入地的经济发展乃至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另一方面,由于二元体制的遗患,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受经济和子女入学等条件的限制,不得不将自己的孩子委托给祖父母和亲友照看,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人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由于隔代监护或亲友临时监护,造成家庭教育缺位和父母的关爱,逐步呈现出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心情失落、安全失保等特点。

为了全面了解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探索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协会服务领域提供科学依据,吉林省计生协对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进行了调查。

二、调查对象和研究方法

(一)调查对象的选择

一般情况下,父母双方或单独在外工作时间较长,与孩子之间沟通较少的这部分孩子在心理、生活、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多,同时,14-18岁的青少年处于心智成熟期,这种生活环境对他们的成长影响较大。因此,基于这种考虑,样本调查对象主要是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工作6个月以上,由父母一方或其他人进行抚养与教育,年龄在4-18岁的具有农村户籍的儿童和青少年(以下简称留守儿童)。

(二)样本调查方法

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座谈法和个案研究法。问卷调查法是通过访问临时监护人或留守儿童本人了解留守儿童的个人信息、生活状况、发展需求、社会关怀等有关情况。座谈法主要通过与当地计生协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了解计生协以及相关部门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工作情况、发展方向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个案研究法是通过与留守儿童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上目前现状,心理状况等。

(三)样本量

由于地域发展和家庭孩子情况的不同,根据问卷情况和省内各地区总体的样本量情况,以地区样本量的50%为基准,选取了10000个有效问卷做为调查的样本量。

三、调查基本情况

(一)生活状况

1、年龄分布及健康状况

在10000个有效问卷中,53.7%为男孩,女孩占46.3%。其中,4-6岁的占42%,7-15岁(处于义务教育阶段)占到49%。在这些孩子中在三分之二的孩子是双方父母都在外务工,80%的孩子身体状况良好。

2、监护人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

53.7%的留守儿童监护人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由父亲或母亲单方照顾的占32.7%,临时监护人收取一定费用进行有偿监护的占1%,还有1%的留守儿童无人照顾,独立生活,11.7%的由亲戚、邻居等其他人照顾。家庭经济主要来源以外出工作和务农为主,以外出工作为主要收入的占48.3%,务农占28.9%。而在延边州,有79.80%的留守儿童家庭经济来源是以父母双方去韩国务工为主要收入。

3、生活费用构成及业余生活情况

留守儿童人均消费约占家庭收入的四分之一。主要用于饮食、学杂费、零花钱和课外补习,占消费总额的70%。他们的业余生活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玩,其中看电视和上网占43.4%。

(二)学习状况

处于上学阶段的留守儿童喜欢学习的占48.1%,学习成绩优秀和良好的占69.3%,同时,有7.9%的孩子厌恶学习。近半数的留守儿童认为父母外出对其学习有不良影响,主要问题是学习缺乏监督,缺少关爱。在留守儿童中有2.6%的孩子目前处于辍学状态,基本上是在初高中阶段。

(三)心理需求

对于留守儿童的心理状况和需求的调查对象主要是3岁以上的儿童,以处于学龄阶段的儿童为主。留守儿童性格为内向和暴躁占48%,经常与父母联系或是父母轮流常回家的孩子性格相对开朗,与亲戚和临时监护人在一起生活的孩子相对内向。有心事倾向于喜欢向父母述说的,占45.7%,只有三分之一的留守儿童愿意向老师或者同学诉说心事。他们大多数对社会交往的态度低调,不爱交往甚至不交往的人占了半数以上,达到54.24%,同时,有27.1%的留守儿童受到欺负或者伤害,对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造成了很大影响。与留守儿童访谈,他们心中最大的愿望是父母回到身边,在调查是否想念父母时,有94.3%的孩子回答想念自己的父母,并且有75%的孩子希望由父母照料自己的生活。

(四)父母情况

在调查的留守儿童中,父母有64.8%流向国外或者省外工作,其中出国的占17.2%,外出工作时间较长。工作年收入平均为7000元,在外出从事的职业中,以体力劳动居多,占63.5%。有93.88%的父母能够保证定期或不定期地给家里汇款,供养留守儿童,87%父母能够经常和孩子联系,。

(五)社会关爱措施

县、乡级政府或者村委没有设立正式的留守儿童管理机构,当前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以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的志愿者为主。各级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民政、卫生、计生协等行政部门和群众团体结合各自的工作特点,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和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实效,受到留守儿童家庭的欢迎,一些经验做法得到政府的肯定和推广。

四、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缺少亲情关爱心理健康堪忧

4-18岁的留守儿童正处于情感、品德、性格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缺乏来自父母和完整家庭的亲情呵护,他们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遇到心理问题得不到正常疏导,易产生孤独感,心理失衡。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儿童十分想念父母的达到90%以上,13%左右的留守儿童很少与父母电话联系,6%的父母从不给家里汇钱和联系,24%的父母偶尔给生活费,尤其是父亲在外打工的较多,父亲是引导孩子行为规范的家庭主角,亲情关爱的缺失易使他们形成内向、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焦虑、任性、暴躁等性格弱点,很多的孩子反映出不自信,不爱交往,不能融入集体,有的甚至出现严重的逆反心理和怨恨情绪。

(二)缺失家庭教育导致厌学情绪

在访谈中,可以看到年龄偏大、文化素质较低的祖辈监护人在照顾孩子的起居的同时,本身还要承担很多的家务和农活,往往只能注意到孩子的饮食起居,而无暇也没有能力辅导和监督孩子学习和心理疏导。只有一方父母在家照顾和其他监护人存在着教育孩子的态度和方法上要么简单粗暴,要么放任自流的现象,不知道从心理层面上关心孩子、照顾孩子,不仅与孩子交流沟通上存在困难,同时不注重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数据调查显示,有85.14%的留守儿童家里没有人辅导学习或者很少辅导学习。

(三)欠缺品德培养行为习惯较差

据调查,监护人普遍存在重养轻教现象,使孩子无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大多数留守儿童正处于心智发育期,缺乏正确的引导,导致自我控制能力不强,生活习惯不良,表现在不讲卫生、不注重公共道德、挑食挑穿、乱花钱;有的留守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家里不听长辈教导,我行我素,在学校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很容易发展成为“问题儿童”。尤其是父母在外打工定期汇钱,以钱来“弥补”对孩子的内疚,这样的孩子更容易养成不尊重他人,乱消费的现象。

(四)监护不力存在安全隐患

临时监护人或因年事已高,或监护不力,普遍缺乏安全防范意识,疏于细心照顾,同时儿童自身防护能力弱,易发生安全意外,造成无法弥补的心理和身体创伤,甚至会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尤其是女孩子受到性侵时不能及时得到父母帮助,易产生自闭、孤僻、厌世等不良情绪。调查显示,有27.1%的留守儿童曾受到欺负或者发生过意外伤害。

五、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实践及建议

(一)构建党政领导部门主导的管理机构

计生协作为一个群众团体,应充分发挥宣传倡导作用,协助政府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环境。并逐步把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纳入到各级政府民生工程之中,纳入到创建幸福家庭活动之中,作为计生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统筹规划,统一部署。

(二)建立和完善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一是在“政府支持,部门牵头”的前提下,总结推广“留守儿童之家”、“留守儿童活动室”,“代理家长”、“校外义务辅导员”、“党员妈妈”等关爱留守儿童的成功经验做法,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积极拓展针对留守儿童的各种帮扶活动,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庭树立信心,克服困难。

二是在基层搭建留守儿童活动和交流的新平台。在乡镇、行政村免费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后活动室,为学龄留守儿童提供课外活动的场所,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组织孩子们开展各种有益活动,培养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三是创造条件利用网络让亲子定期视频见面,加强留守儿童与父母的交流和沟通,消除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分离焦虑而导致的性格、人格方面的障碍。同时引导留守儿童父母利用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经常和学校、临时监护人进行沟通,掌握孩子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协会作用,及时给回家家长开设课堂,引导家长转变观念,帮助他们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多渠道寻找就业门路。有能力的提倡把孩子带到身边跟随自己打工、读书、生活。

(三)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一要集中整治农村和城郊中小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和城郊中小学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对校园周边的网吧或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要严加查处。同时,充分发挥协会会员和志愿者队伍,引导孩子远离不健康场所。

二要建立留守儿童利益维护平台。依托司法和妇联法律援助体系,建立留守儿童权益特别法律援助渠道,为有需要的留守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市、县、乡可以开通热线电话、建立网上论坛和博客等形式,听取留守儿童倾诉、投诉和建议。

三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五老”会员和志愿者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引导留守儿童远离不良嗜好、不法场所、不轨人群。教育他们人格上自尊,生活上自立,独处时自律,成长中自强,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四)推进户籍制度和土地流转政策改革

建议政府通过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落户条件,让农民工能够在城镇落户,改善农民工在城里居住环境,使农民工可以将家人留在身边,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在农民工输入地,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进城发展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家进城发展,如在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实行农民与城镇居民平等待遇等。同时,吉林省是一个农业大省,地理资源优厚,可以在农民工输出地,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增加农民本地就业机会。

(五)协调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开办专题节目,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的现状,宣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政策措施,反映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计生协  毛汉平 邹鹏 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