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计生委:
为全面了解各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推进情况,依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导方案》,我委决定于1月中下旬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导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1月15日-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政策制定情况:市县两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签约情况:全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及协议签订情况;
(三)履约情况:签约服务协议履约情况;
(四)签约服务效果:群众对签约服务的知晓度、满意度及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情况等。
三、督查方式
(一)县级自查: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面自查,抽取1/3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二)市级交叉督查:由各市卫生计生委基层科(处)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交叉检查。每组3-4人,组长由基层科(处)科(处)长担任。每市抽查1县1区,每县(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安排如下:
太原督查大同;大同督查晋中;朔州督查阳泉;忻州督查长治;长治督查临汾;晋城督查运城;吕梁督查忻州;晋中督查朔州;临汾督查吕梁;阳泉督查晋城;运城督查太原。
省卫生计生委将综合各市督查反馈资料及各地工作推进情况,适时抽取部分市县进行重点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本次督查活动自查与交叉督查同步开展。各市既要做好辖区各县(区、市)自查活动的组织安排,又要做好与被督查市的沟通对接,合理安排时间,确保督查任务按时完成。
(二)督查组要按照督查表内容要求,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并进行问卷调查。在督查中,要注意收集提炼典型的经验做法,总结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三)各市要针对自查和交叉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进行整改,确保督查活动取得实效。
(四)1月23日前,将交叉督查情况汇报与自查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分别盖章报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处邮箱wstnwc@163.com,电子版同时报送。
(五)督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督查组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派出市卫生计生委按规定报销。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王瑜 联系电话:0351-3580683
附件: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查表
2.各市联系人员名单